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1. 申请人资格 :
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需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对于特定人群,如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未满60周岁。
2. 缴存要求 :
申请人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对于异地转入的职工,须在本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 首付款要求 :
申请人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且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4. 经济能力 :
申请人需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 担保要求 :
申请人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 其他条件 :
申请人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包括本市的公转商贴息贷款、异地中心的商转公贷款或公转商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公积金贷款余额。
申请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额度和年限方面,通常受缴存系数、账户余额和借款人情况的影响。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为70万元。贷款年限通常为1-30年,且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参考资料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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